二 、乡建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关于重要内容之一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建筑节能建筑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绿色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重庆知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市城设委实施基本原则、乡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关于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编制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,经开区、重庆知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三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规划目标 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其中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万盛经开区 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