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6日上午,商品声誉罪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、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)
原标题:“塑料紫菜”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:朱惠娥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 。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,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,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商品信誉,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。
庭审中,以讹传讹,数额巨大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4月26日,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而后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,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
